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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社保代缴-清原社保业务电话

编辑小哥M 发布于2025-06-08 21:48:28 代缴社保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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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略信息一览:

抚顺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1、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含在不同单位)满1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失业登记不作为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前置条件。

2、抚顺市失业保险领取标准为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0%。以下是对抚顺市失业保险领取标准的详细解读:基本标准 抚顺市失业保险的领取金额主要依据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具体来说,失业人员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为其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清原社保代缴-清原社保业务电话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失业金一般每个月几号发放 失业金发放的时间一般为每月的15日左右或者30日左右,会有固定的法定时间,大都为月中或月末,不过不同的地区可能会存在差异,所以大家可以事先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局。

4、抚顺市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每月153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含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每月1625元。

5、你工作三年,和你领取失业金无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不是本人中断工作的,办理就业失业证,参加就业培训,有就业愿望的,才可以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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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6、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职工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职工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备注: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可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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