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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补缴社保案件-社保补缴最新规定2020广东省

编辑小哥M 发布于2024-06-24 15:36:11 社保补缴 56 次

简略信息一览:

补缴社保是否属于人民***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1、补缴社保不属于人民***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2、法律分析: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保手续,不属于***受理民事案件范围,劳动者应向劳动行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广东省补缴社保案件-社保补缴最新规定2020广东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法律分析:社保补缴不属于***受理范围,理由是补缴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职权,不属于人民***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劳动者应当向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寻求救济。

4、根据上述法律、司法解释(包括答复),征缴社保是社保经办机构的法定职责,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应由社保经办机构处理,不属于人民***受案范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社保争议,除人民***不受理之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北京等)也不再受理。

5、社保补缴不属于***受理范围,理由是补缴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职权,不属于人民***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劳动者应当向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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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故该类***属于劳动仲裁和人民***的受案范围。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该类案件既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也不属于人民***的受案范围。

广东开展打击违规参保补缴问题专项行动

为落实国家与省有关规定,打击违规参保补缴 社会 保险费骗取社保待遇行为,省人社厅决定开展此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主要打击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违规办理参保和补缴 社会 保险费问题,重点打击八类行为。

多地人社部门已经公开发布消息, 明确挂靠参保、虚构参保条件参保均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整治。其中,广东省就决定于2022年4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违规参保补缴问题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主要打击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违规办理参保和补缴社会保险费问题。

多地人社部门已经公开发布消息,明确挂靠参保、虚构参保条件参保均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整治。其中,广东省就决定于2022年4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违规参保补缴问题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主要打击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违规办理参保和补缴社会保险费问题。

养老保险:在2023年12月31日前,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到15年。_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之前参保,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_2011年6月30日后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

广东省补缴社保的新规

广东社保一次性补缴的新规定在2023年有所更新,具体规定如下:适用范围:该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内的企业和个人。补缴条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一次性补缴,如因各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且中断时间不超过一定期限。补缴金额:根据中断的时间段和缴费基数来确定补缴的金额。

补缴完成后,参保人员将恢复其社保权益,并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这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综上所述:广东地区在2024年推出的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供了补缴社保的机会,解决了其社保权益受损的问题。

法律主观:社保补缴国家规定: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关于广东省补缴社保案件,以及社保补缴最新规定2020广东省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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